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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东区综合服务中心1处商铺出租交易公告(转发自黑龙江省联合产权交易所)

发布日期:2019-09-14  点击量:
项目名称 齐齐哈尔大学东区综合服务中心1处商铺出租 项目编号 29FCZZ20190390
挂牌起始日期 2019/9/12 挂牌截止日期 2019/9/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资产招租 所在层数 1/1
租赁面积约(㎡) 25.81平方米 租赁期限(年)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至2019年10月31日 承租押金(元) 15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他情况

1. 转让标的为齐齐哈尔大学房屋类固定资产。该商铺无房产证。但该房屋产权明晰,属于齐齐哈尔大学房屋类资产。

2. 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转租、转借他人及调换使用,如有违约,租赁合同将自动解除,出租标的由出租方收回,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 承租方必须认真履行附件中转让方拟定的“商服网点的经营管理规定”中的全部条款。详见附件:商服网点的经营管理规定.docx

4. 标的总体规定经营范围:综合超市、日杂百货、文体用品、图书、眼镜、饮吧、电子产品、复印打字、理发美甲、洗衣店和水果店等符合学校规定的项目。严禁现场加工食品、严禁售卖自制食品、严禁销售香烟和各种酒类商品。

5. 在不改变原有结构且出租方同意的前提下,允许装修改造。

6. 公共卫生间设于1号商铺内,1号商铺承租方负责维护公共卫生间卫生,其余商铺需每年向1号商铺缴纳600元卫生维持费。

7、该两处商服用电瓦数为1万2千瓦,各承租方需考虑该电量是否支持自身经营,成交后,因用电瓦数问题拒签合同,视为违约,保证金不退。

评估情况 评估价 737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181122

评估机构 黑龙江中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74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齐齐哈尔大学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2302004146550075
注册地:齐齐哈尔
法定代表人:陈桂芝
经济类型: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出租方承诺 附件:出租方承诺.doc
出租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申报审批表


特别
告知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竞买人条款》、《会员注册须知》等要求(可点击网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规则”处,进入查看),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及规则。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用户须知”下“用户交费须知”处查看。

4.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5.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6.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7.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5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8.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租房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9.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0.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11.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租房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2.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交易服务费按照租期内租金总额阶梯递减收取,租金总额小于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比例,租金总额大于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比例;最低不少于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收取。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租房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本次交易不提供成交价款的发票

3. 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出租方出具的第一年租金、租房押金(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易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领取《交易凭证》。

4.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5. 水、电、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用户须知”下“用户交费须知”处查看。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2019912-2019年926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13234523397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9/9/12至2019/9/26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出租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1.5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19年92615时59分59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签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交纳第一年租金后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元)
500元
自由竞价时间 2019年09月12日00:00
至2019年09月27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300秒
服务费

1、 收费标准:交易服务费按照租期内租金总额阶梯递减收取,租金总额小于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比例,租金总额大于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比例;最低不少于1000元,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收取。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出租房产明细表.xls

附件:出租房产图片.rar

附件:交易须知.doc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任先生:0451-87200132;杜女士:0451-87200133
技术支持 任先生:0451-87200132;杜女士:0451-87200133
咨询时间 2019912-2019年926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
其    他  www.huae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