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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层单位认真落实校党委关于警示教育活动的“五个一”要求

发布日期:2005-01-15  点击量:

根据省委的要求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党委1月5日印发了《关于在全校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从1月5日开始到放寒假前,以田凤山、韩桂芝、马德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在活动已经进入第二阶段-剖析检查阶段。

校党委书记陈承贵代表党委提出了“五个一”的贯彻落实要求,即要认真再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在剖析查改的基础上各基层党委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学校分三个层次签订一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即党委书记、校长与各分管副书记、副校长签订一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副书记、副校长等分管领导与主管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签订一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基层党委书记、学院院长与班子成员签订一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基层党委在警示教育活动结束时形成一份全面总结。1月13日,学校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三个检查组,分赴基层党委检查各基层单位关于警示教育活动“五个一”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从各检查组检查结果来看,各基层党委关于“五个一”要求普遍落实得较好。各基层党委都能认真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学校印发的《关于在全校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省警示教育领导小组编发的《警示教育学习资料》;领导班子普遍召开了一次富有成效的民主生活会;全校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及时总结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并推动其进一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进一步认清腐败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从田凤山、韩桂芝、马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促进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